发布时间:2020-06-21 | 浏览量:128
中國物業新聞網訊:
近期,住建部加大瞭對房地產中介的整治力度,且整頓效果顯著。但仍有一些“漏網之魚”,以物業之名,行中介之實,並繼續進行著被明令禁止的投機行為。 11月12日,這是老仲第N次給記者撥打電話問詢是否買房事宜。老仲是某知名房地自持物業人員。 事情還得往三天前說起。記者走訪海淀區清河附近,對北京樓盤捂盤惜售、首付貸等情況進行瞭解。其中,有某知名開發商開發的小區,其五期項目已經封頂。 某知名房產中介的一位任姓經紀人帶記者去上述開發小區看瞭一套二手房。該樓盤是該開發商第三期樓盤,業主已經入住。該小區安保系統相對嚴格,要求經紀人先去保安處進行登記,甚至還需同行的購房者要求登記,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 待經紀人陪同購房者看房後,物業人員憑借登記信息,第一時間就聯系客戶,並告知對方他們也可以提供房產中介服務。 事實上,物業提供房產中介服務上述行為是一些房企在探尋的社區增值服務,就主要的表現形式是房產中介,提供租房和二手房交易服務。 物業公司在社區內做房產中介,優勢很明顯,它們清楚房屋的租賃和居住情況,房源信息相對真實。但局限的是,物業公司的主業畢竟局限於小區,而外部的客源獲取並不是他們所擅長的事情。 甚至,物業從事中介服務還有一些問題存在:從業人員專業水平待提高;一些房屋稅費為瞭解透,首付比例模糊。 這位仲姓經紀人告訴記者:“如果首付交的低,稅費就高,交的高的話,稅費就低。”。